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泊头人大做好立法工作的标准

发布时间:2013-01-27


泊头人大做好立法工作的标准

要坚持和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。法制统一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。《立法法》和各地立法条例都对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。各级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都 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立法,要坚决 超权限立法、下级立法与上级立法相抵触、地方文件与法律发生冲突等错误现象,要坚持走群众路线。走群众路线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要求,也是科学立法、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 。我们制定的法律法规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,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。因此,在立法过程中, 广泛征求各方面群众的意见,特别是要注意吸收人大代表的意见,重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,坚持立法工作者、实际工作者、理论工作者相结合,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。注意地方特色。要从地方实际出发,使地方立法反映本地的 性,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能 解决本地的实际问题。要坚持质量 。质量是法律法规的生命和灵 。法律法规的质量不高, 难以在实践中贯彻实施, 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, 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因此, 要强化立法质量意识,特别要注重法规质量。 切实做好法规的立项、起草、调研、论证、审议等各环节的工作